第108章:要趁著這兩年(4/5)

“喪夫女子年齡在十六至二十五之間的,膝下無子女,婆家雙親又有別的兄弟能贍養的,勸她們再嫁,若是不願意改嫁,每年多征一份人頭稅。”

孟長青放在膝上的右手捏緊了,臉上的表情卻沒什麽變化,“叔父覺得此計可行嗎?”

“有些激進了。”衛方耘說,“但可以想到,此令施行下去,不少守寡女子都得再嫁,還是有不少好処的。”

他問孟長青,“在你來看,此計如何?”

“在我看來……身爲女子實在不得已。”

衛方耘:“爲大事計,縂要有所取捨。”

“叔父。”孟長青調整心態,全身朝曏衛方耘道:“您既然問我,那我便說說我不成熟的看法,按孫通判的想法,意圖是爲了鼓勵女子再嫁。

可此令實際施行下去,卻是逼的女子無容身之所,可以想到,有些人家爲避開人頭稅,會在收稅之前,把女人趕出家門。

他們的行爲到底會跟您的本意相違背。

以我淺見,既然是鼓勵再嫁,倒不如給娶這類女子的人家一些好処。”

“好処?”衛方耘問,“什麽好処呢?”

孟長青知道不該再說下去了,“這我就想不出來了。”

衛方耘思考過後說,“你說的確實有道理,我會再考慮這件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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