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2章,原則(4/5)

現在借出去十萬大洋,二十年以後,收廻二十萬大洋,好像是有點虧。但是無所謂了。

二十年以後,應該是1955年了。新中國已經站穩腳跟了。

那啥,在新羅半島,已經將地球上最強大的敵人都全部掄了一遍。沒有誰敢再動手了。

“你是認真的?”

方懷洲感覺十分古怪。又想不明白。

這家夥是錢多的咬手嗎?好像是白送似的。二十年。那都是多久以後的事了?

說真的,二十年以後,會是什麽樣的境況,誰能說得準?

“那時候,我可能不在了。”

“但是你背後有組織啊!衹要有組織就不怕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“放心,我相信,你背後的組織,不但可以堅持二十年,還可以堅持更長的時間。所以,這筆錢,肯定會有人歸還的。”

“你真的這麽認爲的?”

“對。如果你不在了,組織也不在了,那我這筆錢豈不是打水漂了?我能做虧本生意嗎?你說是不是?”

“也對……”

方懷洲自言自語。

忽然發現,自己好像被這個家夥帶歪了。

想要反駁。又不知道從何說起。難道他說,自己所在的組織肯定堅持不到二十年?

“呶,這是十萬大洋。”張庸拿出厚厚一遝銀票。

“多少?”方懷洲驚呆了。

十萬銀元?

暈!

這個家夥到底有多少錢?

他不是複興社特務処的一個小隊長嗎?怎麽能撈到那麽多錢?

暈!

方懷洲表示自己跟不上時代了。

完全想不通啊!

貪汙?

開玩笑,誰能貪這麽多?

那可是十萬大洋!是銀元!不是那些不值錢的紙幣!

誰有這麽多?

就算是戴笠,都未必能拿出這麽多的現大洋!

死要錢……

真是死要錢……

張庸到底撈了多少錢……

“你仔細點清楚了!”張庸說道,“十萬大洋,一個不少。二十年以後,你們要還四十萬大洋的。我衹要大洋。其他都不要。別想用紙幣矇我。”

“好。這筆錢,我借。”方懷洲收廻思緒,果斷作出決定。

贈送,他可能不會接受。

但是,借款,他敢收下。

二十年以後,雙倍返還,從利息角度來說,簡直是白撿。

“來來來,寫借條。”

“好!”

方懷洲真的寫下借條。

張庸讓他特別注明,到西元1955年12月1日歸還。必須用現大洋歸還。或者是同等重量的白銀。任何紙幣都不要。

如果他個人已經犧牲,則由他的上級組織償還。

方懷洲忽然想起一件事,“你拿著借條,不怕複興社特務処說你溝通紅黨?”

“除了你,沒有其他人能看到借條。”張庸隨口廻答,“也不會有人說我是紅黨。如果有人說,不用我動手,別人就將他抹掉了。”

“爲什麽?”

“因爲我也給複興社特務処掙錢啊!”

“呃……”

“複興社上上下下,一千幾百人,福利待遇,有一大半都是我掙廻來的。說我是紅黨,那就是和整個特務処過不去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方懷洲無語。

這叫什麽?錢能通神?

果黨真是沒救了。

但是又不得不說,這個張庸,抓日諜確實瘋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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