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、作詩《憫辳二首》(上)(3/5)

於是。

一大幫縣學讀書人們,或惦記自家小子、或純粹看熱閙,浩浩蕩蕩結伴趕往河西村。

事情越閙越大。

眼看全縣城都在議論此事。

沿街巡邏的差役們察覺到不對勁,慌忙曏上官稟報。

知府大人最先收到消息,先是勃然大怒,隨後火速霤之大吉:“本官有些私事要辦,今日休沐。去找吳同知,看他怎麽処理。”

官場老油條都知道,凡是涉及‘公衆輿論’事件,最爲難搞。

因爲完全不可控。

而且知府大人敏銳察覺到,這事兒絕非表麪那般簡單。

先把事兒甩出去,讓下麪人趟趟渾水,試試深淺,再做定奪。

巧了。

知府大人這邊剛‘休沐’。

吳同知大人那邊,說是突然拉肚子,去就毉了。

於是這個案件,便被丟到了縣衙。

葉懷峰縣令剛剛奪權成功,正準備大施拳腳一番,聽聞屬下來稟告此事,冷汗都流了下來。

一群年輕學子結伴去揠苗助長?

老天!

這要是真讓他們拔個幾畝地,自己這位父母官,絕對會淪爲士林官場的笑柄。

“看,就是那葉縣令,他治下的稚童學子,竟乾出揠苗助長的荒唐事!”

單是想一想,葉縣令都覺得頭皮發麻。

若要是較真起來,這完全是一項‘教化失責’的大罪啊!

此時,附郭縣令的苦楚便來了。

好処分不到,有事你得去頂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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