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章利益爭取(2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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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梓菲算磐打的挺好,可林炴不同意呀!他敲敲桌子要笑不笑道:“婚都離了還談什麽父子關系,我看還是算了罷。”
人家不同意,二長老馮欽也不能一次碰壁就收手,心平氣和的繼續談判。
馮梓菲這個時候沉不住氣了,死咬著這茬不放:“如果不允許孩子叫父親,這婚說什麽我也不離。”
帝國律法有槼定,衹要有孩子的家庭女方不同意離婚,雙方分居必須達五十年才能自行解除婚姻關系。
五十年太長了,林安迪根本就耗不起,林炴征求了林安迪的意見,三家人又開始新一輪協商,最後以五千萬星際幣作爲離婚籌碼,林安迪暫時允許孩子叫他父親。
至於以後?以後林安迪和馮梓菲各有算磐。林安迪贏了就甩掉這一家子人,相反,馮梓菲如果贏了就還能把林安迪掌控在手裡,這要看他們誰本事大了。
離婚手續一辦完,林炴就對鳳書和米鉞中將道:“那一億黑金卡我們可是交出去了,兩位記得給我姪子把五千萬轉過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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