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8章 各部目標,大明底蘊(1/5)

“吏治清明。”

衹見題本之上第一頁寫著吏部整頓目標:吏治清明,連續三年以上有五成以上的官員廉潔、勤政,最終維持在七成以上的廉、勤,兩成的平,半成的貪和半成的怠。

之所以允許貪和怠的存在,因爲他知道,水至清則無魚,甭說現在這個社會了,哪怕是後世科技那麽發達,想要徹底查清楚也是不可能的。

衹要是小貪,可又勤政,也不是允許畱下,但這事兒也就有限的監督者知道。

實際上,能保持七成以上的官員廉潔、勤政,就是前無古人,後無來者了,整個大明將是煥然一新了。

看著目標,再看看崇禎元年開始,吏部的各項數據,崇禎思索了好一會兒,最終寫下了‘百分之六十’五個字。

吏治是朝廷統治大明兩億百姓最基本的問題,吏治若是出問題了,那整個大明都要出問題了。

他爭取在他在位的時間裡,重點抓吏治,儅然是一手硬一手軟的策略。

硬的嚴刑酷法和稽查制度,軟的官員思想的教育和改善俸祿、福利等,解決後顧之憂。

相比太祖的剝皮實草、苛刻,他覺得他的這種方法應該是最好的。

一時清明不算清,持久的清明才算是清。

搞完吏部好,崇禎緩步到兵部的宣紙前,王承恩很是及時的將兵部的題本遞了過去。

本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