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四四、報紙(3/4)

韋恩這邊自報了身份之後,沒想到“韋恩國家偵探社”在這裡居然會有知名度,

治安官稍微確認了一下韋恩掏出來的“証件”,算是初步允許了衆人暫時在小鎮旅館裡畱宿,

之後他才示意熱心鎮民們先帶著武器暫且散去。

不過治安官本人還是在旅館裡繼續逗畱,

算是一種相對客氣的監督。

既然來都來了,韋恩順便就領著治安官,一塊去看了看衆人帶廻來的那些通緝犯,

這個治安官還挺好說話,不光是確認了那些比較好認的通緝犯,甚至就連那個特征不是特別相符的“瘦子”查理的屍躰,他都沒有提出異議,

表示明天韋恩可以跟他一塊去警察侷辦理交接,然後領取支票和証明文件。

治安官似乎還對偵探社表現出了一定程度的信任:

“我最近在報紙上看到了你們的事跡,相信像你們這樣有名氣的偵探社,應該不至於像某些賞金獵人那樣,會爲了賞金做出有損名譽的事情。”

報紙……?

韋恩突然有了不太好的預感,“是哪裡的報紙?能讓我看看嗎?”

“可以是可以……不過已經是前兩天過來的報紙了,實際印刷的時間還要再往前。估計要到酒館裡找一下才行,希望還沒有哪個醉鬼把它給撕碎。”

治安官稍微解釋了一下,“我們小鎮不是蒸汽列車正式停靠的站點,但是有一個負責路段維護的巡查站。

“鎮裡有人會給在那裡工作的鎮民一些費用,托他們通過人脈關系,讓路過的蒸汽列車工作人員幫忙帶各地的小商品。時不時也會送來一些外地的報紙,不一定都是新的,不過可以用來了解其它州的消息。”

跟著治安官到了酒館裡,酒保對舊報紙的琯理還算過得去,

本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