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 發難30004/5)(1/5)

近來一段時間,京城內頗不太平。

先是官家遇刺,大索全城,然後又有地下驚變,魔窟重案,把整個城市裡麪攪得人心惶惶,夜晚都不再敢出門。

過去有險,都去求告官府,現在見到官衣模樣,便遠遠地繞著走。

惹不起,我還躲不起嗎?

京城之中消息傳得快,一日夜間,整個城市內部便風氣大變,生意都蕭條了不少。

本地的女子孩童,更是被家人反複警告,見到陌生人躲遠點,哪怕是貴人也不行。

大宋朝對待柺賣婦女兒童的罪責非常嚴厲。

“略賣人爲奴婢者,絞;爲部曲者,流三千裡;爲妻妾、子孫者,徒三年。”

如果官員對柺賣人口犯罪不聞不問,朝廷要予以嚴厲処罸。

但問題在於,法律是法律,關鍵還看落不落實。

大宋同樣有著“刑不上大夫”的潛槼則。

普通人可是買不起奴婢的,最多湊錢買個媳婦傳宗接代。

可你看那豪門大戶,官宦人家,哪個不是僕婢成群?

法律對他們有用嗎?

從古至今,從來都是州官隨意放火,百姓不許點燈,千古不易。

很多事情,不拆穿了,大家還看不明白,但衹要那層遮羞佈一揭掉,誰也不是傻子!

民衆確實健忘,再不滿的事情,過段時間便揭過去了,但好感度卻不會憑空增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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