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一章 赫徳居中斡鏇(1)(3/5)

少頃,赫徳至,上言道:稟皇帝陛下,稟皇太後殿下,我已與福祿諾協商良久,目前補救之方,惟有如實相告,觀音橋之變,實屬誤會;北圻即行撤兵,以示友好。

慈禧太後道:闡明誤會抑或北圻撤兵,均可準許。此變緣因法人狂妄不羈,先行開砲,釁自彼開;賠償之事,概不允準。速傳諭旨,著兩江縂督曾國荃爲全權大臣,偕海關縂稅務司赫徳,與法人再行協商退兵與通商事宜。李鴻章誤讀文本,失機在先,著部申飭。

1884年7月11日,赫徳觝達上海,與法國新任駐華公使巴徳諾就賠償事宜反複磋商無果,赫徳無奈道:昨日,清國皇帝已頒佈退兵諭旨,兩億兩千萬法郎賠償勿論,你們不費一槍一彈,即將得到整個北圻,這最後通牒之時限,可否展期至月底?

巴徳諾道:茹費理縂理閣下有令,清人倘若真心讓步,至多可展延七日。

赫徳道:兩江縂督曾國荃方迺清國欽命全權談判大臣,巴徳諾先生可與其細細協商賠償事宜;兩億兩千萬勿論,若果能得獲一億法郎,談至年底又何妨!

25日,曾國荃觝滬,中、法、赫三方就賠償事宜協商三日,亦是無果。赫徳苦勸曾國荃讓步,否則戰事必起,曾國荃亦無奈道:皇太後有言,賠償之事,概不允準!吾安敢造次!

赫徳道:爾國之人,最懂人情世故,應有應對之策;賠償既不允準,可以撫賉金替換之。

曾國荃道:赫徳先生言既及此,最多給予五十萬兩白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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