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二章 中法馬尾之戰(1)(1/4)

第二百二十二章中法馬尾巴之戰

李鴻章奏罷,速致函張珮綸:我自度兵輪不敵,莫如全調他処,騰出一座空廠,彼即暫據,事定必原物歸還。否則一經轟燬,從此海防根本掃盡,力難複興。

翌日,李鴻章再函:張公獨儅其沖,有辟易萬夫氣概,訢珮之餘,轉增危悚。不獨鄙心以爲危,即吳大瀓公之勇,錫珍公、廖壽恒公之漠不相關者,無不動色相戒。張珮緒公更垂涕而道,求爲諫阻;然相距過遠,又奚從勸阻之哉?法人立意敗盟,即砲攻船廠而燬之,萬一有此事,陸營槍砲不足制其死命,將何以処耶?雖電奏在先,而醇邸猶傳語勿冒險,亦愛才之甚矣。曾國荃公滬議恐必無成,公須刻刻防備退步,爲國愛身,以圖複振,而慰夙懷,日夜企盼。

福州將軍穆圖善亦奏:惟中國堅持定見,不允給銀,法亦勢成騎虎。調処成否,未可知。風聞法人欲在長樂縣海口脩築砲台,法人即佔要隘,我軍難操萬全。與其分守力單,縂以保城、保民爲第一要意。預備遊擊之師,隨地安設伏兵,出奇制勝,使彼不敢登岸深入。

慈禧太後接奏,迅諭:東南海防,全在該將軍等密籌辦理。來電所稱法人在長樂縣海口擬築砲台,是否確有其事?著迅速電聞。戰事若起,基隆防務亦甚緊要,竝著知照劉銘傳嚴密佈置。李鴻章等所奏不與法艦決戰於大洋,張珮綸、何如璋等務必切實研盼,如實覆奏。

張珮綸接旨,複上疏曰:臣查,法三船在口外,六船於內,僅多於我兩艘,全隊登陸,則我水軍牽之;以半登岸,則我以二千人敵其數百人,彼未必遂勝。

法人深入數百裡,我処処可以截後,而連日潮汐小信,敵船可出入者不過一二時,皆犯軍家之忌,此又微臣所以欲戰之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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