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三章 免賦三年,建立政法!(4/4)

上至督撫,下至郡縣,幕僚存在於各級衙門中,代替官員行使、監督權力。

這就是“無幕不成衙”的由來。

一般來說,一個官員至少有四個幕僚,刑名幕僚、錢穀幕僚、掛號幕僚、書記幕僚。

分替官員監掌衙門刑名、錢糧、百事條目、起草公文四件事。

幕僚越好,價格就越貴,聘請一個好幕僚的價錢,往往都超過了對應官員的俸祿,更何況要請四個。

大明朝官員的俸祿,實在是不夠啊!

硃厚熜沉默了。

大殿裡的人也都沉默了。

在場的人,多多少少都有揣摩聖心的本領,皇上不同意增加官員俸祿。

大明朝皇帝歷來設百官如家奴,眡國庫如私産,今日之皇帝,尤甚於此啊。

就在高拱想著皇上會以祖制不可違的話而拒絕時,卻聽到泛冷的聖音道:“自今日起,朝廷上下,任何官員不得再聘請幕僚師爺,既然官員無法駕馭過多的權力,那便削減權力,以朕看,就將刑名從郡及以上官署中分離出來,專設一職政法。”

廢除幕僚。

改革官員躰制,延伸出政法躰制,一把手,還是一把手,但權力的削減,就使得地方衙門中多了個能制衡一把手的二把手。

皇上的制衡之道,令張、高、李、陳後脊發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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