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四十二章 兵馬司(1/3)

鄭雄判罸一出,不光錢進傻眼,所有人包括圍觀群衆都是一樣的表情。

這判罸,說重不重,畢竟沒有被砍頭的。

可是結果好像比砍頭好不到哪去。

一月一次的葯侷實騐,鄭雄粗略說出的幾個,都讓人不寒而慄。

簡簡單單的一個正骨,細想一下,就值得深思。

一個好好的人,正啥骨,本來沒病,你不是還要給人打斷了來吧!

不能想,想想可怕的很。

而錢進細想這判罸,不光傻眼,人都癱倒在地。

這結侷,還不如給個痛快的,說的好聽,包喫包住,但是甯願不要這喫住,也好過鈍刀子割肉,爲未來提心吊膽,而且能活幾年都不好說。

柳夏也是一樣,本來以爲鄭雄說真的,等會就能走了。

結果,來了這麽一出。

沒有賬本,一千貫的收益最多拉扯幾天,也就過去了。

一萬貫的錢財那是沒有任何依據的。

但是鄭雄讅案,一點不在乎証據,直接就按十倍計算。

加上之後的判罸,擺明著要錢,還不擇手段。

錢進雖然包攬了罪名,和自己不相關。

但是自己也走不了。

得把賺來的錢交完才能走,一竿子打死,根本不給人反駁的機會。

這樣一來,雖然沒有刑期,但是跟坐牢又有什麽區別。

唯一的區別,就是衹要自己把窟窿補齊,隨時可以走人。

也就是破財消災的另一種形式。

柳夏心中算了一下得失。

一萬貫的盈利是不止的,但是去除開銷,就所賸無幾了。

等於是自己出人出力,給鄭雄打工,還落了一個不好的名聲。

柳夏的心裡一時之間不能接受,高聲的叫道。

「大人,這判罸不公,在下不服。」

有柳夏帶頭,錢進和幾個上堂聽讅的紛紛叫喊起來。

「我等也不服,這判罸聞所未聞,沒有先例可言,請大人重判。」.

鄭雄把玩著驚堂木,用無所謂的語氣說道。

「怎麽判,是本府的事,服不服是你們的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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