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無恥(5/5)

這麽大一筆錢,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消失了。要誣告別人貪|汙,錢一定是確實被人貪了的,貪錢的人說不定就是曹家,又或是與曹家相關。

謝璞一曏爲官清廉,而且家私百萬,作風又不奢侈,根本不缺錢花。他不可能去貪河工的銀子,甚至在開州知府任上,爲了治河脩垻,還自掏腰包——這件事,謝映真是親耳聽母親文氏跟底下的掌櫃說過的。曹家人要誣陷他,就得有充足的証據。賬簿之類的肯定得有,但要把這件事與謝璞聯系起來,幾個假証人是不夠的。

所以就有了那封偽造的信。

一封由專業人士偽造,卻又蓋上了真印章,然後被藏在謝璞書房裡的信。

此時很有可能就在謝映容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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