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被知青遺忘的未婚妻(18)(2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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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言禮三人在廚房忙活了一個多小時,整出了一桌菜,看著挺好,聞著挺香。
馮振興說:“主要是言禮做的,我和振國給他打下手。”
宋媽跟元初說:“快來嘗嘗,哪兒不滿意就提出來,以後讓他改。”
元初等宋爺爺宋嬭嬭動了筷子之後才開喫。
宋言禮問她:“好喫嗎?”
元初點頭,“好喫。有意見我以後再提,今天給你個麪子。”
宋言禮笑道:“那就多謝了。”
☆
等到喫完飯,收拾完桌子,馮振國和馮振中離開,大家才開始談元初和宋言禮的事。
雙方家長沒有什麽分歧,都是好說話的人,最後啥也沒談出來,就說一切都讓孩子做主。“你們想什麽時候結婚就什麽時候結婚。”
宋言禮問他媽:“我嫁妝呢?”
宋媽從包裡拿出一張存單給他,又拿出一個小盒子,宋言禮打開一看,存單上是5000塊錢,盒子裡裝的是金戒指、金手鐲和金項鏈,都是很老的款式,但份量很足,應該是以前藏起來的。
他把東西都遞給元初,元初假模假式地說道:“給我乾嘛?你先拿著,以後再給我。”
宋言禮說:“早晚都得上交,先給你吧。收了我的東西,你可就必須得收下我了。”
家長們都撇撇嘴,移開眼,不想看了。
下午,宋家人還去知青點看了看,和知青們閑聊了幾句,給他們送了一些小禮物,話裡話外都是對元初的贊美和對婚事的認同。
在馮家莊待到傍晚,宋家人就離開了。
元初和宋言禮商量著,還是對外放出了倆人正式訂婚的消息,見過家長了,要是不訂婚,好像有點說不過去,就好像見家長這事沒有意義一樣,亦或者,還會有人猜測他們是不是沒談攏。
爲了避免一切流言蜚語,就宣佈訂婚好了。至於婚期,倆人商量一下再說。
☆
宋媽一行人在縣城住了一晚,第二天一早就出發返廻省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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